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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管局要求运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人员

时间:2010-4-7来源:互联网 点击:

  有热心用户称,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在3月底曾下发一则关于加强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备案和年审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甘肃省境内的网站不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都应配备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3月下旬,甘肃通管局网站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备案和年审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凡甘肃省内从事互联网网络信息服务的单位(包括经营性、非经营性网站)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除此之外,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属非经营性网站以及各类BBS论坛(包括博客),必须具备两名以上获得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国家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通知还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各网站都必须组织专职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将对相关单位2010年网站年审结果实施信息安全审查“一票否决”,直接注销该网站备案号并停止其互联网接入。

  有站长表示,开办博客还需要两名以上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国家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的政策有些不符合实际情况,其他地区站长称,与繁琐的规定相比,不如关闭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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