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鞋城乐淘网(letao.com)因损害名誉权将谷歌告上法庭,案件将于7月15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乐淘网在诉讼中要求谷歌及涉案竞争对手停止损害名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
“乐淘网遭到了诋毁,更为关键的是谷歌在此事态度上模糊、拒绝进行沟通,虽然乐淘是小公司,但我们会将诉讼进行到底。”乐淘网创始人毕胜今日与媒体沟通时表示。
此案的由头是,谷歌在其提供的关键词广告服务中,将“乐淘”作为关键词卖给了乐淘的竞争对手,致使公众在谷歌搜索“乐淘”时,网站出现“买运动鞋,乐淘不如xxx”链接,“xxx”为乐淘的竞争对手,该链接为赞助商链接即广告链接,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竞争对手的网站。
“这是广告法里不允许的。”毕胜今日公布了这场与谷歌纠纷的经过:2010年5月乐淘CTO李勇观察搜索引擎收录量时,发现与搜索结果相广告链接区域是“买运动鞋,乐淘不如XXX”,随后乐淘几次致电谷歌,但得到的答复是法务部没人,并且态度恶劣拒绝沟通。
随后5月21日乐淘网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谷歌相关公司及竞争对手告上法庭。据乐淘方面介绍,在立案之后谷歌仍以法务人员休假为名拒绝改变侵权广告链接,直到6月份收到法院传票,有关的侵权链接才被停止。
毕胜认为谷歌在此事件中态度恶劣,并且其该行为对乐淘网造成了严重诋毁。“按照每天网民在谷歌检索含有乐淘关键词最低100次计算,在乐淘发现诋毁到消除的30多天里,总共被google诋毁了至少3000次。更可怕的是,在乐淘主动发现之前,不知道被诋毁了多少次。”
乐淘网代理律师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华建明表示,谷歌向乐淘的竞争对手售卖乐淘的关键词,并在影响力很大的公共搜索引擎上,通过广告链接的方式宣传乐淘不如对手,并将搜索乐淘的用户直接引向乐淘的竞争对手,事实上已经侵害了乐淘的名誉和经济利益。
据华建明介绍,在本案中乐淘网共列了4个被告:第一是,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goole.cn主要技术支持由这个网站完成。第二是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赶集网所有人。第三是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google.cn现有ICP证所有人,谷歌上所有广告是他们发布,第四是本案涉及的竞争对手。
乐淘并未披露涉案竞争对手的具体信息,“谷歌提供的是让中国公司相互残杀的空间,我们不想打口水战。”毕胜说。乐淘网诉讼请求为希望涉案被告停止名誉侵权、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30天、支付赔偿案件费用及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
本案将于7月15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谷歌并未对此事进行表态。
. TAG: 乐淘网 诉讼 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