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区 10县
黄浦区 虹口区 卢湾区 杨浦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长宁区 闸北区
南市区 静安区 吴淞区 闵行区
上海县(莘庄镇) 奉贤县(南桥镇) 嘉定县(城厢镇) 松江县(城厢镇) 宝山县(友谊支路)
金山县(朱泾镇) 川沙县(城厢镇) 青浦县(青浦镇) 南汇县(惠南镇) 崇明县(城桥镇)
◎设立上海市闵行区,以徐汇区的闵行、吴泾地区,及上海县的15个大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1年2月22日批准)
◎1981年3月经市政府划定的吴淞区行政区划范围为:包括宝山钢铁总厂生产、生活区;盛桥、月浦等居民点;吴淞镇、泗塘两街道;再划入原宝山县城厢镇和淞南、吴淞、庙行、月浦、盛桥5个公社的22个大队、112个生产队。总面积为48.23平方公里,原杨浦区工农、闸殷两个居委会亦划归吴淞区管辖。(1981年10月城厢镇正式划交)
◎北新泾镇、新泾公社、虹桥公社部分地共0.45平方公里划属长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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